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民政廳(局),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財務局、民政局:
     根據(jù)《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民政部關于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60號)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民政部關于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財稅〔2010〕45號)規(guī)定,現(xiàn)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民政部聯(lián)合審核確認的獲得2012年度第二批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公益性社會團體名單予以公布。
     附件:獲得2012年度第二批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公益性社會團體名單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民政部
     2013年5月30日
  
附件
     獲得2012年度第二批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公益性社會團體名單
     1.中國文物保護基金會
     2.中國聽力醫(yī)學發(fā)展基金會
     3.中國保護消費者基金會
     4.吳階平醫(yī)學基金會
     5.中國法學交流基金會
     6.中國京劇藝術基金會
     7.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會
     8.傳媒大學教育基金會
     9.寶鋼教育基金會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
